SCI科技论文写作杂谈(下) 返回

一、Aristotelian elements (noun, plural)

英文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中西文化的差异是需要注意的,如在不同文化中,所认为的经典元素是不同的,例如“Aristotelian elements”。

中世纪古希腊的西方人士普遍认为世界是由土壤,空气,火和水(有时也有五相说)这几种物质组成的,许多希腊哲学家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这几个元素组成的,但是从亚里士多德后才开始对这几个元素进行命名。

现在不会再有人真的相信这个理论了,但在这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相信这种说法,以至于这些元素仍然存在于西方文化的占星术和中世纪的文学作品中,如流行着的游戏,龙与地下城。

人们公认尘埃组成了星星,以此类推,我们才有了现代词”尘埃”,这意味着无论化学元素或是“天空/空气/空白”(人类在意识到存在之前所认为的空气的实质)

那些任何基于观察得到的关于元素的前卫观念被称之为经典元素。一些文化中有5元素或7元素而不是4元素之说,也有文化只有一元素之说。

二、Info-packing

英文论文写作过程中,往往会为一些想要表达的句子或者单词添加一些补充信息使其内容能够更丰富,但是,却忽略了这些信息是否都是必要的或是重要的;第二种现象是将所补充的信息放在了句中错误的位置,这就导致了审稿人阅读文章时产生疑惑。以下分别列出这两类现象的例子并加以解析。

举例说明:在下面这个句子中“As the best-known form of programed cell death, apoptosis is pivotal to tissue development and regeneration.” 除非这篇文章是关于人类研究中的细胞凋亡,否则这句话传达的信息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Apples, which come from trees, are used to make better pies than grapes.”(树上结出的苹果做出的派常常比葡萄做的好)除非树上结出的苹果可以解释为何苹果比葡萄更能做出好的派,否则这个信息于这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这个信息是必要的,那么请把这句话单独成句。反之,如果不重要的话请直接删除。

另外一种有关信息误置的例子可能更糟:"Ginny was the first girl to enter the classroom with pink shoes" (Ginny是今天第一个穿粉色鞋子进教室的女孩),这句话并不意味着Ginny是今天第一个进教室的女孩,仅仅是说,之前进教室的其余女孩红没有穿粉色的鞋子。这句话如果这样表述会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思"Ginny, who was wearing pink shoes, was the first girl to enter the classroom" (穿粉色鞋子的Ginny是第一个进教室的)然而,这句话表明的是她正穿着粉红色的鞋子在某称程度上对以下情况是重要的,她是第一个进入教室的或者在前述相关语言中有提到。由于我经常在研究论文中见到类似情况,现在可以将句子中的“the first girl”替换成“the first study,”请注意其放在句子中的位置。

三、Evidence

英文论文中,同一个单词可能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词性,而在其中,有部分单词会因其单词词性不同导致所表达的中文意思也不相同,在写作时,这些单词往往会被错误的使用,例如最常见的“证据”一词。

"Evidences"不是"evidence."的复数形式。Evidence 是个不可数名词,如果要表示个数,可以在其前加上“数次+piece(s)+of”的结构来表示(这种情况也适用于"literature.")。拼写检查之所以无法识别"evidences"是因为该词被误认为动词了,这种情况同"shows."类似。

四、On the one hand ... on the other hand

英文论文写作过程中,往往一些较常见的词组会被使用在文章中,但是,有些词组,本不适合使用在科技论文中,却经常被错误的使用,例如“On the one hand ... on the other hand”。

我看到很多中国作者使用这种表达,但其实是错误的。一种常见的错误是忽略了"the,"但更常见到的一种错误使用是即使后一句子中没有表达出与前一句子像矛盾的意思,作者也会使用"On the one hand" or "on the other hand"。在科研论文中这种用法是不规范的,所以我才举例进行说明。

五、respectively

英文论文写作过程中,作者往往会有偏向性的经常使用某一个单词,而忽略了其是否使用正确,并且符合英语本身的表达习惯,例如“respectively”。

"respectively."的过度使用

在美式英语中"apples have skins, peaches have fuzz, and bananas have peels"这句话的结构要比"apples, peaches, and bananas have skins, fuzz, and peels, respectively,"更为常见,尽管这两句话的语法并没有错误。"Solution was added to containers A, B, and C"(“在A,B,C容器中加入溶液”)这句话后面不需要加上 "respectively" ,而下面这句话"Solution was added to containers A, B, and C"的末尾也是不需要加上"respectively"的。

同样,"respectively"通常适用于两列不同事物但事物数量相同。“P and Q were enrolled in the studies X, Y, and Z, respectively”(P,Q分别被纳入X,Y,Z的研究中)-这句话中究哪个属于哪个呢?

六、记住“现象”单复数

一个(Phenomenon)是单数,另外一个(Phenomena)是复数。

Phenomenon来源于拉丁语,后从希腊来到英国,这种情况有点像criterion,直接来自希腊。

应急提示:可以通过该单词的末尾non有点像one这一点来记住phenomenon是单数。

七、majority vs. plurality

英文论文写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不同英文单词都可以表达同一个中文意思,但其实这些单词的内在含义是不同的,例如“多数”一词。

majority 和plurality之前的区别并不明显。

处理百分数时,"most" and "majority" 通常意味着显著多于一半,而不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组。如果最大的一组占总体比例的87%,那么这一组可以说成是"majority." 如果占最大比例的一组没有达到总体比例的一半,如 42% , (或者像18%, 23% ,17%), 则这组只能说成是"plurality"——是所有组分中最大的一组,但比例未达到总体比例的一半。这种区别常限制于讨论相对值,尤其是投票选举中。

"There was no majority winner, but a plurality of votes were cast for the incumbent."没有绝对的赢家,但多数选票投给了当局。在其他语境中,"plurality"可以表示很多事物,但"most"却可以意味着群体中的最大份额(但是 "majority" 却总是意味着多于一半的份额或者几乎全部的份额)

"Gina showed the most improvement of any student in the class," Gina是班里进步最大的学生之一并不一定表明Gina已经超过了班级一半的进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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